账单未出什么意思(你的对账单是否存在以下问题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3-29 10:16:24    

请各位老板拿出你们的日常对账单,我们今天来对照着聊一聊。

绝大多数经济纠纷其实就是追索欠款的问题。

而对账单往往是追索欠款的主要依据。

如果交易中人人都诚信履约、如实对账,纠纷会少很多。

无论交易多么简单,简单到没有合同;

也无论交易多么复杂,复杂到说不清楚履约过程;

对账单都能清楚地反映最终结算成果,这样大家就不容易扯皮了。

然而,我看过无数的对账单,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,导致对账单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。

这其中,具体主要分享四个问题,供大家参考。

一、对账单过于简单

有的对账单过于简单,只有最终金额,没有履约过程。

这样的对账单,效果还不如一张欠条。

合同是约定,对账实际是对履行约定的事后确认。

如果可以事后将履约过程体现清楚一点,说服力就更强一点。

买卖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对账,对账单中最好将对账期间交付货物的期限、名称、数量、价款一并体现

如果只有一个货款金额,就很难反映履约过程。

民间借贷中存在多笔出借款项与多笔归还款项,对账单中最好将借款往来的时间、金额、交付方式一并体现

如果只是一个结果金额,发生纠纷时,仍然需要说清楚往来过程与数据。

二、对账单数据混乱

对账就是为了让数据清楚,如果这个目的没达到,账就算是白对了。

对账单有一个基本的数据模式就是:

交易过程产生的款项是多少、已付款项是多少、应付款项是多少。

如果需要,还可以写清楚已开发票是多少。

如果只有合计款项,没有应付款项,那么对于已付款项以及其他扣除款项就没有说清楚,就给交易双方留下了后续扯皮的空间。

如果往来款项较多,甚至包括一些现金交付、第三方付款、以物抵债等情形,那么最好是体现出来,对交易双方来说都更客观。

如果交易双方存在多个交易项目,注意各项目之间要有区分,至少不要混乱。

我曾经处理过几个关联工程纠纷,承发包双方都是相同的,项目相互独立,但账目却搅在了一起。

对账单也没处理好,最后依靠鉴定和审计才搞清楚。

三、对账单签章瑕疵

对账单相当于合同的补充协议,需要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才成立生效。

如果对账单的签章存在问题,意味着对账单对于双方的约束力就会大打折扣,甚至完全没有约束力。

工程款结算对账时,发包方并未盖章确认,而是某标段项目章盖章或某包工头签的字。

未来在追诉工程款时,发包方大概率是不认可的。

这就需要再补充证据进一步证明。

当然,对账签章尽力而为,类似于工程款对账中有项目章或包工头签字总比没有好。

还有很多对账单中,对方就是某一个员工或经办人签字。

当发生纠纷时,另一方需要补充证明签字人的身份与授权。

如果无法证明签字人的身份与授权,那么这份对账单可能会沦为一份没有约束力的对账单。

四、对账单过于死板

对账是常规交易活动,但可能受到双方关系地位、对账时机情景的影响,对账单要灵活处理。

对账单不仅可以补救合同约定,而且可以补救履行情况。

合同没有担保,对账单可以补充担保;

合同付款期限约定不明,对账单可以明确付款期限;

履行过程中缺少验收凭证,对账单可以补充确认验收。

所以,对账不是仅限于数据比对,而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灵活运用。

当然,灵活运用的前提是对方愿意签署。

如果让对方签署都困难,那么就需要各位老板“各显神通”了。

相关文章

返回顶部